蒋介石为着实现其当民选中华民国大总统的迷梦,于一九三六年初,在南京中央政府成立全国国大选举事务所,颁布国大选举条例。各地国大代表,名义上为民选,实际上全由复兴社和C.C.两大派系把持,所谓民选,不过是走走过场。全国都是这样,河南省也不例外。这两个大派系,为争夺代表席位,明争暗夺,勾心斗角,用分赃形式,把代表名额先行分配。复兴社河南省头目肖洒、陈淇、刘艺舟等,借此收受贿赂,出卖代表,弄得乌烟瘴气,互相攻讦,秽声远播。我本人为取得国大代表头衔,出而竞选,并在初选中得票较多,过了选举第一关,而且以复兴社小组长的身分,被内定为河南省淮阳专区(当时第七区)三代表之一。但因为资历不足,被别人抢走了。简述我竞选国大代表的经过,可推知一九三六年国民党国大代表选举的历史的一斑。
国民党遵照蒋介石的指示,为着强奸民意,掩盖丑行,首先制定并公布国大代表选举条例,依照该条例规定,代表名额按地区人口多少以专区为单位选出,河南省淮阳专区,应选出正式代表三人。选举办法分三步:第一步初选,以县为单位,名额按人口分配,以联保主任为选举人(当时的联保,略大于现在的大队),淮阳专区辖淮阳、太康、鹿邑、沈邱、项城、西华、扶沟、商水八县,初选代表名额,按规定为正式名额十倍,八县共应选出三十人。淮阳人数最多,应选七人,太康、鹿邑两县,每县五人,其它五县,每县三人或两人。初选当选后由专区送经省选举事务所转报南京总事务所,从初选当选人中,圈定正式代表名额的三倍,如淮阳专区正式名额三人则圈定九人,把这九个人的名字,印在选举票上,交给选民,选民可就印在票上的九个人中,选出三人。照此规定,不印在选举票上的人,都没有被选举权。也就是当选的代表,必须由国民党头子们的圈定,所谓民选,本已打很大折扣。就是这样的选举条例,在选举进行中,也被弃之不顾。把持选举的头目,为所欲为,结果形成指定包办,连一点民意的影子也看不到了。
依照代表选举的有关章则规定,各省设代表选举监督事务所,所长由民政厅长兼任,负责主持代表选举事务,当时河南省民政厅长李培基虽负所长名义,但实际上很少过问,全省选举最高权力,操在豫皖绥靖主任刘峙手中。复兴社和CC两大派系的头目,秉承刘峙意旨,把各区当选代表商定后,送由刘峙批准,即下达各专区照选。
当时的选举办法,想当选国大代表的人,经过初选、圈定、决选三关。操纵把持选举的头目,对每一关都严密把持,不少放松。为把持初选,他们通过各区专员,由专区举办师资训练班,调各县联保主任及一部分小学校长,受训三月,在受训期间,拉他们参加复兴社“组织”,结业后回各县任联保主任,以便在初选时,照上级的规定,选出初选候选人。我当时在淮阳任教育局长,专员黄勉对我不错,黄是广西人,国民党内政部长甘乃光的表弟,甘乃光是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成立的国大代表选举总机关的大头目,他自以为在淮阳专区国大代表的人选中,应有一定的发言权,我当时参加竞选,是黄勉的授意。我在一九三三年初春,即参加了复兴社,是淮阳县教育工作人员复兴社分子的小组长,和淮阳专区复兴社的一号头目陈忱天关系颇好,当时黄勉兼任淮阳专区师资训练班主任,陈忱天兼任政治总教官,他们为给我在初选时创造条件,派我在该班任教育教员;每周上课两次,每次两小时,功课表上列的科目是教育概论和教育行政,实际在上课时,用相当多的时间为蒋介石歌功颂德,宣传法西斯主义谬论并相机为自己涂脂抹粉,给将来竞选创造条件。三个月结业时,来自太康的受训学员,都把我当作他们亲近的老师,每星期天在我家出入的也大有其人。因此在初选时,太康县共有七十五个联保主任参加选举,我得了七十三票,在五个当选人中占压倒的优势。第二名是尹楷之,得五十五票,杨承宗等三人,仅得三十票左右。当时的形势是在决选时,各县的选民,一定集中在这本县的候选人身上,淮阳、太康、鹿邑三县,人口多,选票多,淮阳专区的三个代表,每县选上一人,是势所必至的。各专区初选当选人名单报省后,省里操纵选举的头目,召开一次分赃的秘密会议,事后淮阳专区的头目陈忱天暗中向我透露,淮阳专区的三个国大代表,淮阳县于伯龙(成达中学校长,CC派小头目),鹿邑县朱修亭(省立女中校长,代表开明士绅,实际是复兴社分子)和太康县邢幼杰(我竞选时的名字,复兴社的小头目)。陈忱天向我透露这一消息时,特别强调他给我出了不少力,当时我也知道他想从我身上找点好处,但我本没钱,因此没有满足陈忱天的要求,使陈感到不快。恰在这时候,周口镇的大地主、大资本家李绍遽(周口镇无人不知的李八少)在淮阳大宴宾客,淮阳城内的八家大馆子都被他包用,每天客人数十个,接连请了五、六天,不但大小官吏、学校教职员、大小土豪劣绅,全被请到,少露头脸的商民也都是他的座上客。听说他的请客是为竞选国大代表,又听说他在周口附近,有良田四千多亩,各大城市都有他的财产。北京市西城著名的花园饭店、中裕饭店,都是租他的房子,前门大街路东唯一的一家大杂货店,是他经营的许多商店之一。财发足了,又想过官瘾,他知道有了国大代表的头衔,不难求得一官半职。他知道,有钱好办事,他经人介绍,结识了包办淮阳专区选举的头目陈忱天。除送给不少古玩玉器外,许陈如能让他当选国大代表,以五万元现款为酬。陈自知力有不遂,乃偕同李到开封,见河南省复兴社大头目肖洒、刘艺舟、陈琪等人。那时的五万大洋,按购买力说,约相当于现在的二十万人民币,是笔不小的数目。开封的大头目,见钱眼热,几经会商,更改了淮阳专区既定的代表人选,以李绍遽和尹楷之,代替了于伯龙和我。其所以去掉于伯龙,因为李是淮阳县人,淮阳只能选出一个代表。其所以去掉我,是因为李绍遽占的是复兴社的名额。尹楷之是CC派在太康的小头目,初选当选的第二名,又是县里的地头蛇,以尹代邢,问题还不太大。于伯龙是淮阳县的学阀,在教育界服务多年,久以热心教育,桃李满门见称,李绍遽只是在周口以多财善贾知名,不为淮阳多数民众所称赞。以李代于的消息传出后,淮阳城内舆论大哗,人言啧啧,什么“财神当道,孔孟无灵”啦,什么“钱可通神”啦,什么“古玩字画”代表啦等等,不一而足。教育界中的几个好事者在于伯龙的唆使和我的支持下去找专员黄勉,表示坚决支持于伯龙和我。这时的黄勉更为专区代表人选事,感到不快,因为李绍遽行贿事,他已有耳闻,以如许巨款,他身为专员,未能染指,自然极为不满,他根据请愿人的意见,找陈忱天诘问,陈推称是省方意见,黄不愿和肖洒、刘艺舟发生正面冲突,转告请愿人有意见向上级反映。黄勉给我写封介绍信叫我去找甘乃光,陈忱天也亲去找我,假意给我写信去开封东华门复兴社找该社的大头目,设法为我谋显要位置,满足我升官发财欲望。于伯龙所办成达中学,由陈忱天关说,李绍遽给捐了几千块钱,以换取于伯龙不再为国大代表事争论。
一九三六年夏,国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发表前夕,我带着黄勉专员的介绍信,到南京见到了内政部长甘乃光,甘说,人选事牵涉方面很多,主要是尊重河南负责人的意见,他自己虽愿尽力帮忙,恐不易为力。我得到的印象是所谓选举监督总事务所,不过是个办理选举例行公文事务所,实际选举大权,全操在大头目手里。我在南京,又以过去师生关系见到了内政部次长郑震宇,郑是河南安阳人,北伐前在开封师范教历史,是我的老师,他特别约我到他家吃晚饭,对淮阳专区选举情形,详加询问并择要记录。最后告我说,各方关系复杂,内政部和选举监督事务所的意见,不易见诸实施,嘱我回河南找实际负责选举的人反映,他只能旁敲侧击,相机协助。我以后又找了刘莪青等在京的河南士绅,多方奔走,不得要领,怏怏回汴。
回到开封,几次去东华门复兴社,见到了几个操纵选举的头目,他们对我的私去南京活动,提出责难,我不向他们低头,闹得很僵。因为他们心中有鬼,也知道我背后有几个有力者的支持。我又是较早参加该组织的成员,所以不愿事态扩大,经过他们研究,对我改用拖延欺骗办法,答应尽他们的力量,为我谋得一个县长或是省政府秘书科长的位置,以为补偿。我虽明明知道他们是敷衍应付,并无诚意,但想到再闹下去,肯定对自己不利。我平日常交往的几位关心我的师友当时在教育厅当科长的王公度(海涵),赵邦俊(子杰)都劝我说:“鸡蛋碰石头,石头最多脏一点,粉碎的还是鸡蛋”。在他们的劝说下,我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方针,表示接受这些头目们的意见,也假意对他们表示感谢。在开封住了十来天,又回到淮阳,见到黄勉和陈忱天,汇报了到南京和开封经过,他们除表示同情和惋惜外,也没有别的办法,就这样我在国大代表竞选中落选了。